常見問答
1. 辦理休退學應備那些文件及申請流程為何?
請至註冊組網頁"表單下載專區"下載申請書,並至相關單位辦理手續,於休退學核准後約2-3週就會寄發通知書至通訊地址。
2. 何時可辦理休學呢?
休學手續若於註冊日前辦妥,則免交學雜、學分費。(新生入學第一學期應完成繳費註冊程序後始能辦理休學),休學申請最晚應於校曆明訂之休學申請截止日前辦妥。
3. 休學可以休多久呢?
學生每次得申請休學一學期至一學年。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期滿因重病或特殊事故等原因需再申請休學者,經系(學位學程)主管及教務長同意,得酌予延長休學一年,但在休學期間應徵服役者,需檢具在營服役證明,申請延長休學期限俟休學期滿檢送退伍令申請復學(服役期限不列入休學年限併計),期滿不復學者,以退學論。學生因懷孕、生產、哺育三歲以下子女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休學,其休學期間不列入休學年限。休學期滿,應檢附子女出生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復學。大學部學生休學,應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4. 我之前休學了,但我想復學,請問該如何申請?
註冊組於核准休學日期屆滿前寄發復學通知,若在一月或八月底前尚未收到復學通知,請主動與註冊組洽詢。亦可至註冊組網頁"表單下載專區"中自行下載復學申 請書來校辦理復學。
以上資訊皆來自註冊組,若有其他相關問題,請至 註冊組 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