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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勞動部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勞動部業於本年1月11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0505184001號令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雇聘辦法)部分條文(如附件1、2),本次雇聘辦法修正重點為:

(一)配合104年6月17日修正發布之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50條規定,修正僑外生每星期工讀時數最長為20小時。

(二)明定本會開設之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為本法第50條規定之華裔學生,在臺就學期間得工讀。

勞動部公布訊息之網頁

https://www.wda.gov.tw/home.jsp?pageno=201111160007&acttype=view&dataserno=2017011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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