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助學金申請

一 、獎項:合於規定者,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二、申請資格:

1.泰北及緬甸地區大學部僑生,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之學生。

2.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3.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三、申請文件:

1.申請表(請以電腦打字並直向列印)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

3.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影本並加蓋學校證明戳記

4.泰北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

5.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來台就學前畢業之華校或僑居地自治會等所開立之證明)。

6.自傳1份。

7.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請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16日止

五、本獎學金由中華救助總會審查後於官網公告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