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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113-2僑生工讀暨學習扶助金

一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2月24日(一)下午5點30分截止,有意願的同學請填寫申請表送至國際學生組辦公室。

二、申請資格: 大學部僑生,須具有i僑卡卡號。

三、注意事項:

1.以具清寒證明學生為優先(請檢附證明)

2.優先分配給未獲選清寒助學金之學生

3.法規參考: 901496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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