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4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及研究所均為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
(二)未領取本會「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四)需持有本會i僑卡。
申請日期:2月27日前填寫系統及繳交成績單至國際處
獎學金申請系統: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
檢附文件:112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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