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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僑委會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

傑出僑生獎學金1名:新臺幣20,000元+獎狀乙紙 (113/9/9 僑生聯字第1130502239號更正為2萬元)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4名:新臺幣6,000元+獎狀乙紙

申請資格:

1.大二或專四以上在學僑生,112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2.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3.碩、博士生或留級、重讀、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4.113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4)年不得以112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uAn3bv7Y9U8vUJqR6

申請時間:至113年9月20日(含繳交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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