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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新增取得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得受聘僱於合法登記之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從事房務、清潔、訂房、接待或餐廳外場等旅宿服務工作
修正其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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