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僑委會113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僑委會受理全球海內外僑民、團體、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以獎助優秀在學僑生,凡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獲得獎項由僑委會及捐贈人審核)
申請資格:
一、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二、未領取僑委會「112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非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
四、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
申請方式:
於113年2月27日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
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
檢附111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
3月4日前將申請表、成績單(及其他證明文件)交至國際事務處,逾時學校不送審
檢附獎項一覽表、線上申請及報送操作手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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