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111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

申請資格:
大二以上在學僑生,憑110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得提出申請(留級、重讀、延畢或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獎學金金額:
1、傑出僑生獎學金:為鼓勵傑出僑生卓越表現,特頒發傑出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0元及獎狀乙紙。
2、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申請時間及辦法:
111年10月7日前至「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列印申請表後,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10學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向學校提出申請。
10月13日前將申請表及附件交到國際處,逾期未交或缺件不受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