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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 勞動部有關國內大學校院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工作評點配額制事宜

一、勞動部本次公告修正重點主要係基於簡政便民,針對「他國語言能力」及「他國成長經驗」二評點項目之應備文件,簡化以僑外生護照影本採認。

二、申請期間為中華民國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許可人數為2,500名。

三、檢附勞動部公告及應備申請文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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