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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

108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5/30前交件
相關法規及表格請參考附件
詳細資料也可上教育部網頁專區參考

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Content_List.aspx?n=E57603ABDEEF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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