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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救助總會 109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公告

對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之在學僑生(不含公費生)
申請資格: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8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申請時間:民國10932日至42日,由學校彙整申請資料寄送本會(以郵戳為憑)。
應備表件:
1. 本獎學金申請表1份
2. 泰北地區或緬甸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1份
3.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4. 上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含班排名)影本各1份
5. 清寒證明:原鄉或就讀學校開立清寒證明文件1份
6. 自傳1份:自訂格式,內容包含家庭狀況(家庭成員概況、是否為國軍後裔等)、求學及成長經過、自我評價(含性情、興趣、專長、優缺點等)、未來發展方向及自我期許。

學校收件截止時間為:3月26日 下午5點30分以前

http://www.cares.org.tw/CaresPortal/thai/overseas.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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