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僑外生從事校內外工讀時留意相關注意事項
請各位同學從事校內外工讀時留意下方注意事項:
1. 各位來臺事由為就學,應從事與其許可目的相符之活動,而非受僱來臺工作,因此其校外實習不得與工讀混淆。
2. 僑外生工讀應依就業服務法申請工作許可,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週至多20小時。
3. 學校、實習機構或工讀機構均不得扣留學生護照(及個人證件),且實習津貼或學生個人工讀薪資應由實習機構或工讀機構直接撥付學生,不得將實習津貼或工讀薪資代扣學費、雜費及代辦費等費用後,再核發予學生。
4.請各位同學務必留意是否有上述的情形,如有遇到任何不清楚的狀況或是遇到上述情形,請隨時與我們聯絡,我們皆會予以協助並確認。
1. 各位來臺事由為就學,應從事與其許可目的相符之活動,而非受僱來臺工作,因此其校外實習不得與工讀混淆。
2. 僑外生工讀應依就業服務法申請工作許可,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週至多20小時。
3. 學校、實習機構或工讀機構均不得扣留學生護照(及個人證件),且實習津貼或學生個人工讀薪資應由實習機構或工讀機構直接撥付學生,不得將實習津貼或工讀薪資代扣學費、雜費及代辦費等費用後,再核發予學生。
4.請各位同學務必留意是否有上述的情形,如有遇到任何不清楚的狀況或是遇到上述情形,請隨時與我們聯絡,我們皆會予以協助並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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