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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107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開始申請

僑務委員會107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開始申請
截止時間:107年3月2日17:40前
繳交文件:
一、 獎助學金申請表(請儘量用電子檔填寫後印出)
二、 相關證件黏貼單(居留證和學生證影本)
三、 105學年度上、下兩學期中文成績單(請申請105學年度成績單)
申請資格:
一、本獎助學金限大專校院以上在學僑生申請(含碩士生及博士生)、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始能申請,五專生、研究生請於年級欄註明(一年級研究生不得申請),大專校院一年級生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畢業以僑先部畢業成績申請,且成績單上仍須分別列明上、下學期之操行成績)。
二、各學期之操行成績均須達甲等或80分以上。
三、本學年度未獲僑委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另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