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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在台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

106年在台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申請對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台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之在學僑生。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28日下午5:20止

申請資格: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台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8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