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了

截止日:10月20日下班前

詳情可參考華僑救國聯合總會網站 http://www.focat.org.tw/blog/?page_id=125

一、資格: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肄業,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第30項 之獎學金優先分配就讀中文系與社工系僑生。 1.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2.黃天爵先生、謝俊夫人伉儷獎學金,規定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及體育成績均列為乙等以上者。 3.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4.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二、金額:每名新台幣5仟元。

三、申請手續:申請本會獎學金之僑生,應在規定日期內,詳填申請表,連同上學年度學行成績單,送請肄業學校審查後,彙送僑聯文教基金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