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國立國父紀念館2016年外籍學生華語文演講比賽

國立國父紀念館2016年外籍學生華語文演講比賽

一、目    的:為緬懷孫中山先生行誼,促進外籍學生認識中山思想,了解我國文化與增進學習華語文興趣,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國父紀念館

四、參賽對象:18歲以上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之外籍學生

五、參賽資格:

(一)參加本館2015年舉辦之本項比賽,榮獲14名獎項者,不得報名參賽。

  (二)團體報名者限同一學校,以不超過4人為原則;團體報名及個人報名均須加蓋

    學校印信,未加蓋學校印信者,不予受理。

  (三)演講內容不得含有不雅、粗言穢語、暴力、淫褻、色情及詆譭等情形。                 

(四)凡參賽者之父母任一方,母語為華語者,請勿報名參賽,以維公平。 

六、報名方式:限郵寄報名,報名者請將報名表加蓋學校機構印信並附上護照影本,於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聲明欄位簽章後,逕寄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 4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推廣服務組收,信封請註明華語文演講比賽。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為避免文件遺失,恕不受理傳真報名。

七、報名總人數:90人為原則,報名人數及比賽順序以本館收到報名表之登記時間為準,額滿即停止受理報名。若有增額,本館得視實際報名總人數以抽籤方式或全數補入。報名表如附件

八、活動期程: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5107(星期五)止。

 (二)比賽順序1051031日前公布於本館網站「最新消息」。

 (三)比賽日期105113(星期四)上午9時起

(四)比賽地點:國立國父紀念館B1演講廳(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505號)。

九、報到方式:參加比賽人員請攜帶護照影本,於11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845分前,到達演講廳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十、演講題目:(請任選一題)

 (一)微笑是友誼的開始

 (二)我所認識的臺灣

 (三)肯定自己讚美別人

 (四)路是自己走出來的

 (五)明天,永遠值得期待

十一、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

十二、評分標準:

 (一)內容40%、儀態20%、語詞表達30%、時間掌握10%,合計100%

 (二)演講時間以4-5分鐘為準,演講至4分鐘時,提醒按鈴1次;至5分鐘時提醒按鈴2次;至6分鐘時按鈴3次,開始扣分;而後每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

十三、獎    勵:

    第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面,計1名。

      第二名:頒發獎金新臺幣8仟元,獎狀乙面,計1名。

      第三名:頒發獎金新臺幣6仟元,獎狀乙面,計1名。

      第四名:頒發獎金新臺幣4仟元,獎狀乙面,計1名。

        選:頒發獎金新臺幣3仟元,獎狀乙面,計12名。

     獎金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辦理課稅,須扣繳20%所得稅,若未能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十四、版權聲明:

      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將個人參加演講之影音、影像、著作、肖像權等,提供給本館作為登載於館刊、網站及推廣公務等作業使用,並同意其他單位轉載。

十五、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遵守本規範,若有違反比賽規定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資格;倘主辦單位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有上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及獎狀,獎項不予遞補。

 (二)比賽如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國立國父紀念館決定停止比賽或延期辦理。

 (三)比賽表現經評審評定未達獲獎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四)主辦單位無須支付任何費用或酬勞予以參賽人員。

 (五)為配合演講內容,參賽者可自行準備簡易服裝、演說器材。

十六、如有未盡事宜及變更事項,請依照本館網站 http://www.yatsen.gov.tw 最新公告資料為主,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