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函轉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3點規定
一、依教育部115年10月19日臺教高(五)字第1150106679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為強化外國人在臺管理並保障外國人權益,業於115年10月15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50513656A號令修正發布「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3點,主要增列申請外國人來臺履約等相關應備文件。
三、修正規定請參閱附件。如有任何相關疑義,歡迎洽詢國際事務處。
聯絡人: 國際事務處巫小姐(電話:08-7663800分機17201 / Email:eileen327@mail.np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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