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115年度各界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

一 、獎項:合於規定者,視通過獎項頒發相應獎金。

二、申請資格:

1.大學及研究所均為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

2.未領取「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3.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4.需持有本會i僑卡。

三、申請方式:  至「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繳交至國學組。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6日止

五、本獎學金由僑務委員會審查後公告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