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5年度各界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
一 、獎項:合於規定者,視通過獎項頒發相應獎金。
二、申請資格:
1.大學及研究所均為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
2.未領取「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3.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4.需持有本會i僑卡。
三、申請方式: 至「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繳交至國學組。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6日止
五、本獎學金由僑務委員會審查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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